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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协商+罚金6000万美元!联电欲结束与美司法部的营业秘密诉讼案

AVA 2020-10-23 09:51

联电日前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已针对与美国司法部的营业秘密刑事案件,提出建议量刑书状,请求法院处以较轻罪名及罚金6,000万美元。

公告显示,10月22日,联电就美国司法部与本公司等被告间商业秘密刑事案件(案号:United States v. United Microelectronics Corporation,et al., 3:18-CR-00465 MMC) 提出建议量刑书状。本公司就被美国司法部起诉侵害商业秘密等罪名案件持续跟美国司法部商讨可能的解决方案,期望在最短的时间内达成结论。本公司预期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本案。为此,本公司和美国司法部各自向法院提出解决方案相关的建议量刑书状,书状内容包含请求法院处以较轻的罪名及罚金美金6000万元。 ”

法界人士指出,联电此举就是「认罪协商」,希望通过认罪,换取较轻的刑责与罚款。尽管联电提出的建议量刑状仍未获得法院核准,但业界此前曾认为,联电恐因此案面临超过200亿美元、相当于公司资本额近五倍的天价罚金,相较之下,6,000万美元显得轻微许多;更有部分市场人士解读,「6,000万美元应该就是最终罚金数字」。

美国司法部于2018年11月,起诉联电与时任福建晋华总经理陈正坤,以及从美光转赴联电任职的何姓、王姓员工等三人,指控其涉嫌共谋窃取、传输并持有美光的营业秘密,罪名包括经济间谍罪、窃取营业秘密罪,及收受与持有被窃的营业秘密间谍罪等。若上述罪名被判成立,被告个人将面临经济间谍罪,最重为15年徒刑与500万美元罚款,窃取营业秘密罪最重十年徒刑,联电则将面临最重超过200亿美元的罚款。

据悉,台湾地区法院对涉案人的刑罚已经出炉:对涉案戎某、何某和王某3人分别被判以4年半~6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而联电则被判罚新台币1亿元(约合人民币2390万元)。此外,对曾任职台湾美光总经理与联电副总的晋华总经理陈某进行另案调查。

若联电公告中的和解方案获得美国当地法院受理核准,意味着联电在美被诉协助窃取美光案正式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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